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是提高部队兵员素质,有效履行新时期我军使命的重要举措。按照沈阳市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我校2014年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未婚,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求。身体和政治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2014年直招士官专业代码表
测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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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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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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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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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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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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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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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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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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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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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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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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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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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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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收工作安排、程序和方法
报名从即日起至6月8日结束。6月2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学历审核、签订协议,7月15日前完成定兵和档案交接工作。8月1日前办理入伍手续,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今年直招士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应招学生可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网上打印政治考核表,对网上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能予以征招。直招士官报名网址:http://gfbzb.gov.cn。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参加网上报名的同时,要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学生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院校证明、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部队士官待遇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招收士官的被装于入伍后由部队按照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和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
沈阳市征兵办咨询电话:28858086
校区征兵办公室(城市建设学院教学楼1楼C区122房间)
咨询电话:31679979 冷老师
2014年4月15日